教职工定点医院与转诊手续相关规定
发布日期:2014-01-03 作者: 来源:门诊部门户网站点击数:2831

1每次转诊必须由校门诊医生诊断后,根据病情需要认为需要转诊才可以办理;
2每一次外诊(包括复诊)前都必须办理一次转诊手续,才可以办理报销手续;
3非急诊疾病转诊手续只在平时上班时间办理,中午、晚上与周六、日与节假日不办理;
4教职工如因病情需要到外院做相关特殊检查、到专科医院就诊和非指定医院就诊者,先在门诊部307室办理相关申请手续。

5教职工转诊的指定医院为:中山大学第一附属医院、中山大学第三附属医院、广东省人民医院、广东省第二人民医院、广东省中医院、广州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、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、广州华侨医院、解放军第421医院、南方医科大学第三附属医院、佛山市三水区人民医院、华南师范大学医院。

(本通知新修订于2018年11月23日)